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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 已回复2012/8/22 7:39:15
十年前借给哥哥十来万用于购车创业(我有哥哥亲笔写的欠条),陆续还过两次之后由于无力偿还直至四年前哥哥去世再没有收到过还款。他去世有一笔遗产在她老婆手今年己动用房子,而她虐待近八十的空巢老人,现在我想要求她老婆还我哥哥生前的欠款行吗?(当初那笔去世的公司赔偿款是以现金形式给了她老婆当时有两个目击者在场看她签字收款,由于当时她没有身份证用了别人身份证开了一张银行卡为她存款,卡和密码一并交给了她手上,现在她已经取出那笔钱用来买了房子)
律师回复
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死亡赔偿金应当是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分得,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因此,女方应承担债务,并且死亡赔偿金不应由她一人得,死者父母也应得一份。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8/22 19: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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