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0735-2170799

  • 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资产拍卖
  • 团队荣誉
  • 团队成员
    • 谭建强律师
    • 王妤琛律师
    • 曹露露律师
    • 吴淑媛律师
    • 肖敏律师
  • 联系我们
  • 亲办案件
    • 团队案例
  • 常用法规
    首席律师

    谭建强(1)(1)(1).jpg

    谭建强律师

    最新推荐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 
    • 刑事诉讼法修改难在哪里 
    • 梁慧星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 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您现在的位置:执行律师在线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山林争议 已回复2011/3/25 21:27:23
    我组是有土改证,四定林权所有证。于1996年国家林木价格上涨,普乐乡林场出于自己单位的利益,就向民伸手争利,争夺我组集体财富,乡林场负责人先进行乱砍滥伐,破坏我组的林木和利益。我组组民发现后进行强行制止。但无效,迫使我组全体群众阻拦运输车辆,经多次上访后林场协同乡人民政府,县林业纠纷调处,与我组进行调处处理。以三万元人民币作为当年采伐林木的补偿为由,强迫我组各别组民签字后在由调处些协议。所以这样就形成了这个争议书。
    律师回复
    如果你村对协议效力有异议,你可以申请县政府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的,你可以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3/29 12:49:24

    法律咨询热线

    0735-2170799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载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执行律师在线

    www.0735ls.com

    技术支持:中律易站

    Copyright © 2021 0735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