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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问题
    医疗事故咨询 已回复2009/10/15 16:31:18
    我哥09年9月28发病脑出血被送入郴洲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1个多星期的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但就是偶尔发高烧,问医生他也没说什么。便和我们商量说可以转到第四人民医院去哪里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多报点。但是转过去第2天四医院的医生发现我哥有颅内感染说很危险。请问象这种情况医生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医院是否有责任,我不好确定,如果你认为构成医疗事故,可以向郴州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建议你先咨询医生方面的专家。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1/1 2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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