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的45名“双招生”(即招工又招生)。
已回复2009/10/12 22:44:51
我们是于1996年由桂阳县教育局输送到教育学院学习的“双招生”。湘教招字【1996】1号文件招生计划管理这一条明确祥细指出: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的“双招”计划(即以招工招生相结合方式招收普通高考考生的计划)应由招生学校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用工合同,经省教委同意后报国家教委批准,方能招生,其计划与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一并公布。郴州市教育局根据以上文件精神指示,拟定并颁发了郴教普字【1996】5号文件,并在文件中的第一点重点指出:1996年郴州教育学院中文、政史、英语、物理电教脱产班的招生指标已纳入国家“双招”计划。而桂阳教育局拿到“双招”计划指标随即对“双招”工作展开了宣传与落实。并于1996年2月29日向县所属的各县属中学、乡镇学区送发了桂教字【1996】12号文件。在文件明确的宣布了“双招”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并且着重说明了毕业后待遇(即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后聘任为国家教师(全民合同工性质))。
你好,涉及到政府部门,你可以找其主管部门协商处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0/13 22: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