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问题
已回复2009/9/21 15:17:41
如果两个人同居在一起几年生了小孩,是不是属于事实婚姻, 如果男方确与另外一个女孩结了婚,办了结婚证,这属不属于男的犯了重婚罪,后果会怎样?该怎样处理,谢谢!
你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构成事实婚姻。至于是否构成重婚罪要区分具体情况,如同居在前,结婚在后,则不构成重婚罪;如结婚在前,则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重婚罪。
重婚案件被害人(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如有证据证明,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对于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22 1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