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医疗事故,难道医院不能书写事故的原因吗?
已回复2009/9/10 20:24:38
我儿出生15天后,于2009年8月2日住院于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全封闭式治疗黄胆,在8月5日发生医疗事故,并造成左手骨折,于8月6日上午9:00时间接通知给我,
我赶到人民医院询问病情,医院过后对我说,一切责任在医院,我立即要求事故的真实原因,并要求医院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
后来我曾多次要求。医院至今未答复.
现在我还不知道我小孩是否全愈,是否还有其他部位受到伤害左手是否伤残,在今后成长中,以及成年后工作,生活,劳动时等是否受影响。
我要求人民医院给我一个满意令人信服的答案。请律师给我出出主意,该怎么办?
你好,你可以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22 18: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