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0735-2170799

  • 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资产拍卖
  • 团队荣誉
  • 团队成员
    • 谭建强律师
    • 王妤琛律师
    • 曹露露律师
    • 吴淑媛律师
    • 肖敏律师
  • 联系我们
  • 亲办案件
    • 团队案例
  • 常用法规
    首席律师

    谭建强(1)(1)(1).jpg

    谭建强律师

    最新推荐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 
    • 刑事诉讼法修改难在哪里 
    • 梁慧星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 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您现在的位置:执行律师在线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出了医疗事故,难道医院不能书写事故的原因吗? 已回复2009/9/10 20:24:38
      我儿出生15天后,于2009年8月2日住院于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全封闭式治疗黄胆,在8月5日发生医疗事故,并造成左手骨折,于8月6日上午9:00时间接通知给我,

          我赶到人民医院询问病情,医院过后对我说,一切责任在医院,我立即要求事故的真实原因,并要求医院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

          后来我曾多次要求。医院至今未答复.

          现在我还不知道我小孩是否全愈,是否还有其他部位受到伤害左手是否伤残,在今后成长中,以及成年后工作,生活,劳动时等是否受影响。

         我要求人民医院给我一个满意令人信服的答案。请律师给我出出主意,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你可以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9/22 18:09:49

    法律咨询热线

    0735-2170799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载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执行律师在线

    www.0735ls.com

    技术支持:中律易站

    Copyright © 2021 0735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