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0735-2170799

  • 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资产拍卖
  • 团队荣誉
  • 团队成员
    • 谭建强律师
    • 王妤琛律师
    • 曹露露律师
    • 吴淑媛律师
    • 肖敏律师
  • 联系我们
  • 亲办案件
    • 团队案例
  • 常用法规
    首席律师

    谭建强(1)(1)(1).jpg

    谭建强律师

    最新推荐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 
    • 刑事诉讼法修改难在哪里 
    • 梁慧星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 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您现在的位置:执行律师在线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律师给我解答 已回复2008/9/22 11:56:08
    律师您好:我和单位签订招工合同.从2005年12月一直到2008年1月,历中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可是在2008年单位说不要我干了也使中没有给我任何说放请律师我该什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但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你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你1个月工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9/25 10:58:49

    法律咨询热线

    0735-2170799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载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执行律师在线

    www.0735ls.com

    技术支持:中律易站

    Copyright © 2021 0735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