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0735-2170799

  • 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资产拍卖
  • 团队荣誉
  • 团队成员
    • 谭建强律师
    • 王妤琛律师
    • 曹露露律师
    • 吴淑媛律师
    • 肖敏律师
  • 联系我们
  • 亲办案件
    • 团队案例
  • 常用法规
    首席律师

    谭建强(1)(1)(1).jpg

    谭建强律师

    最新推荐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 
    • 刑事诉讼法修改难在哪里 
    • 梁慧星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 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您现在的位置:执行律师在线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我能告他吗? 已回复2007/7/17 12:09:46
    律师你好!我要问的问题有几个:1、开始不知道他有家室他生活在一起,后来生了孩子才发现他是有家的人,然后因为种种原因还继续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现在分开了,像这种情况能告他重婚吗?2、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他现在不承认孩子是他的(他确定孩子是他的),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该怎么样才能要到抚养费呢?3、在我们生活其间他给我买了一住房,请问他可以要回去吗?我能卖掉吗?4、他老找社会上的人威胁我和我的家人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1、你们是否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如果是,则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重婚罪起诉。
    2、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但亲子鉴定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如果男方不同意鉴定,你只能以其它证据来证明(如同居的人证和物证),证明后,你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
    3、你也有你的权利,如果男方想要回房产,应当证明其出资购房的证据。如果房产证产权是你的姓名,则可以转让。(有多种情况,请电话咨询)
    4、报警处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7/21 20:05:56

    法律咨询热线

    0735-2170799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载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执行律师在线

    www.0735ls.com

    技术支持:中律易站

    Copyright © 2021 0735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登录